一个收益全没,一个收益差点被吞。
二人遂与各大股东商议:收益勿分,全部投入,造大船、募人手、研科技,以图更大回报。
所有股东同意,并表示若收益不够,可再注资,顺便稀释某“不要脸董事长”的股份。
当然,不管怎么稀释,董事长的位置永远是某人的。
刘彻得知后,气得又揍了南越王子一顿。
彼其娘之!
朕的收益没见着,没收的钱也没见着,现在反倒要朕再掏钱?
绝无可能!
但刘彻也不愿意股份被稀释。
倒不是怕股份太少了,说话不管用。
朕身为皇帝,大不了掀摊子呗。
主要是收益,股份越少,收益越少。
航海集团威胁到皇帝,可以掀摊子。
但皇帝不愿意继续投资,导致自己股份被稀释、收益变少,因此抢钱掀摊子,皇帝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嬴政都干不出这样的事!
但让朕出钱是不可能的,朕没钱!
动用国库的钱,收益理应属于国库,大臣们能分万分之一给朕,都算他们有良心。
故而,投资只能用自己的钱。
但刘彻第一次投资,就是以名义加动用罪犯修船做工入股的。
想让他出私房钱,门也没有!
于是刘彻故技重施。
被判流放、鞭刑等处罚的罪犯,统统改有期徒刑,送去造船厂。
至于那些要被斩首的,刘彻也没放过他们。
这不是还没到执行死刑的季节吗?
全给朕造船去!
死刑犯中,犯谋反、大逆、不孝等遇大赦天下亦不赦罪者,在造船厂表现优异,允许其家人送一女,为其留后。
天下大赦可赦罪者,表现优异,可转为死缓。
就像后世一样,缓两年。
这两年表现优异,便可转为永久监禁。
后续表现优异,还可以根据表现,由朝廷进行婚配,让他们娶妻生子留后。
表现突出者,可娶汉家女。
次一等,朝鲜女,虽然还没攻占,但已经在刘彻计划中了。
再次一等,越、蛮、胡等蛮夷之女。
最后一等,倭女。
如果连娶最后一等女的资格都达不到,也别想什么娶妻的事了,自己用手解决吧。
当然,每等中又分两等。
第一等为良女。
这种全凭自愿,朝廷会把这些罪犯工人的情况贴出来。
良家女看上了,就去看看人、聊一聊。
对眼了,经过良家女申请,就可结婚。
娶了良女的罪犯,朝廷每十日给两天假期,让他们可以回家和妻子温存。
而第二等,便是罪女、奴隶女等。
这种就是先互相瞧,看对眼了就结婚。
看不对眼,就由朝廷强行婚配。
娶了良女的罪犯,子女不入贱籍。
娶罪女、奴隶女的罪犯,当然也有假期。
不过,每十日仅有一日。
并且需要提前申请,写清楚去哪里、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
他们的子女也只能进入同一个学校学习。
校长是刘彻,副校长是霍去病,类似后世教导主任管理思想的是司马相如,任课老师是墨家、农家、兵家子弟。
毕业后,根据能力分配工作,工匠、种地、从军。
想摆脱贱籍,想让父母过的好一点,那就努力挣取功劳吧!
当兵的杀敌,种地的提高亩产,做工匠的搞发明创造。
用功劳为父母抵罪。
当然,想要一下抵完罪,让父母被释放,这是绝不可能的。
每次只能次抵一点,将父母从永久监禁,改为有期徒刑,减刑几个月或者一两年。
除非,你能立下不世功劳,如:搞出先进的科技、大幅度提高亩产、百人灭一国。
等子女成人为自己减罪,太为久远。
朝廷也给了罪犯,可以减罪的途径。
永久监禁的年限,是七十岁。
二十岁被判死刑,那就要被关五十年。
在造船厂干到七十岁,如果你能活到那时候,到了七十岁,就可以刑满释放了。
如果六十九岁判的死刑,就只关一年。
当然,要想着自己年龄大,去干一票大的……
呵呵,可别忘了,遇赦不赦之罪者,即便有了功劳,也只能允许留后。
被腰斩、斩首的命运,是逃不掉的。
同时,表现优异亦可计功,但这些顶多减罪几个时辰到几天不等。
有大功,也顶多是个把月,最高不超过两年。
想要一次性减几年乃至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