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恨不得将他烧死的怒火眼神。
坐在公诉席上的公诉人陈检察官,也边瞪着谷寿夫边起身拿着起诉书,盯着谷寿夫宣读道
“被告谷寿夫,男,年65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陆军中将师团长。
右开被告,民国三十五年度侦字第三五号战犯案件。业经侦查终结,认为应行起诉。兹将犯罪事实及证据,并将所犯法条叙述如左。
战犯谷寿夫,于民国十七年任第三师团长期间入侵山东济南等地,参与制造济南惨案。
民国三十六年率第六师团入侵华北,沿途纵部任意抢劫,居民陈嗣哲家中衣服古玩等28箱及红木家具;并强迫中国妇女做慰劳。
同年于十二月十三日直扑南京,参加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持续四十余天,被害者达几十万人众。
查屠杀最惨厉之日期为,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二十二日。
很快,陈检察官那铿锵有力的声音,就被痛哭声、咒骂声、斥责声等这一送给刽子手的交响声逐渐遮盖了起来,甚至有淹没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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