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照片——
“A-314”
钥匙,在她袜口;真相,在保险箱;她,在虎狼窝。
我抬头,望租界高楼,钟楼正敲十下,钟声里,夹着今晚舞会的邀请函——
“英领事馆·化妆舞会·主题:樱花与玫瑰”
我低头,看掌心——她方才塞给我的,不止照片,还有一枚铜钱——三年前,我偷她钱包,她回赠我的那枚“火”铜钱。此刻,铜钱被血染透,却更清晰——背面,多了一行新刻的小字:
“若我死,烧我成灰,撒在伯明翰。”
我心脏“咚”地一声:今晚,我要偷的,不止是一份账本,还有——她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