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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走出浪漫废墟(4/5)

给你作证,证明你是个好妈妈!需要人证我们随时上!”

    一股暖流涌入东方燕冰冷的心田。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的身后,有法律,有姐妹,有无数支持她的陌生人,更有她誓死守护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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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日终于到来。依旧是那个庄严肃穆的审判庭。气氛比上次开庭更加凝重。旁听席上,除了司马茜和南宫婉,还多了几位特意请假赶来的、东方燕直播间里的铁杆粉丝代表,以及社区里几位为东方燕作证的热心大妈。她们的目光,像一道道无声的支撑,汇聚在原告席上那个挺直脊背的身影上。

    夏侯北也来了,脸色阴沉,眼神阴鸷,身边依旧跟着那位张律师,但两人之间的气氛明显有些僵硬。

    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在寂静的法庭内响起:

    “……本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夏侯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存在重大过错……其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东方燕要求离婚,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

    听到“重大过错”、“转移隐匿财产”这几个字,夏侯北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放在膝盖上的手紧握成拳,微微颤抖。他身边的张律师也皱紧了眉头。

    审判长继续宣读:

    “关于婚生子小磊的抚养权问题……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小,长期由原告抚养照顾,母子感情深厚;原告虽暂无固定工作单位,但其通过自媒体工作获取的收入足以维持基本生活,且有稳定的住所(即涉案房屋);而被告存在婚姻过错,其生活作风及道德品质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本院认为,孩子由原告东方燕抚养更为适宜。”

    “妈妈!”旁听席上的小粉丝代表忍不住低呼出声,激动地捂住了嘴。司马茜和南宫婉紧紧握住了彼此的手。

    夏侯北猛地抬起头,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愤怒和挫败,死死瞪着审判长。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位于xx路xx号xx室的房产(即涉案学区房),系双方婚后购买并登记于双方名下,虽首付款中有部分来源于被告婚前财产及被告父母资助,但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增值巨大,且系原告及婚生子目前唯一住所,对保障孩子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至关重要……结合被告的过错及转移财产的行为,本院判决该房产归原告东方燕所有。原告需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被告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人民币xxx万元……”

    这个数字,远低于房屋当前市值的一半!几乎是象征性的!东方燕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她赢了!房子保住了!为了儿子,她守住了这个家!

    夏侯北的脸色由白转青,额角青筋暴起,呼吸变得粗重,显然对这个结果极度不满!

    “……被告夏侯北转移至其母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xx商铺,系恶意转移行为,该商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产权归被告所有,但被告需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该商铺折价补偿款人民币xxx万元……”

    又一记重锤!夏侯北试图隐匿的财产被挖了出来,还被判分给了东方燕一大笔钱!他放在扶手上的手背青筋毕露,指关节捏得咯咯作响。

    “……关于损害赔偿……鉴于被告系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其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本院酌定被告夏侯北向原告东方燕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万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东方燕与被告夏侯北离婚;二、婚生子小磊由原告东方燕抚养,被告夏侯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三、……(财产分割及补偿内容)……四、被告夏侯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方燕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万元……”

    法槌落下,发出清脆而庄严的声响。

    “闭庭!”

    判决宣读完毕的瞬间,夏侯北猛地从被告席上站起来,脸色铁青,胸膛剧烈起伏,指着审判长,嘴唇哆嗦着,似乎想咆哮抗议,却被张律师死死拉住,低声急促地劝阻着。他最终什么也没吼出来,只是用那双充满怨毒和失败者愤怒的眼睛,狠狠剜了东方燕一眼,然后猛地甩开律师的手,像一头受伤暴怒的野兽,撞开身后的椅子,在众人复杂的目光中,踉跄着、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法庭!背影充满了狼狈和不堪。

    而原告席上,东方燕静静地坐在那里。手中紧紧握着那份新鲜出炉、还带着打印机余温的判决书。纸张很轻,此刻在她手中却重若千斤。她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垂下,遮住了眼底翻涌的情绪。没有欢呼,没有痛哭,只有肩膀无法抑制的、轻微的颤抖。

    赢了。

    房子保住了,为了儿子。

    抚养权拿到了。

    隐匿的财产被追回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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