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入了金营,连皇帝的女人都没办法,更何况是他一个普通的百姓。
“小人还有点积蓄在家中,只要将军能够放了小人闺女,小人全都孝敬给您,全都孝敬给您!”
为首的那个人,头发绑成了好多个辫子,确实是个金人无疑了。
他看着这个俯身跪地的宋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听不懂他说话,一脚便把他给踢到了一边。
这邻居被踢了个四仰朝天,足见这人用力之大。
但他连叫苦的反应也没有,见他们就要往前走去,又立马手脚并用,爬到了那金人的面前,抱住了他的大腿:
“将军!上次我家没有人帮助过南贼,我全家上下俱是一心向着大金的,您就可怜可怜我,可怜可怜我闺女……”
话还没说完,他便倒在了地上。
不知道是砍的脑袋还是脖子,反正大伙儿只能见到血浸染得泥土变了色,只听到他姑娘的悲鸣声。
又一脚,把这人踢得远了一些,那金人连半点犹豫都没有,仿佛杀的不是一个人,是一只猪,一只狗,一头畜生。
种风咬得牙关作响,他额头间青筋暴起。
又看到周围的这些人,竟然连半点反应都没有。
仿佛看到的不是死了一个同胞,而是死了一只猪,一只狗,一头畜生。
他忽然觉得有些无力。
等这人走到了身前,他忽地站起身来,却恰好与这金人对上了眼神。
两人就这么看着,种风愣了一愣,将手中的泥土糊了那人一脸,然后又立马朝着颜二娘子冲去,一刀割断了她手上的绳索,抓着她的手便开始跑。
场面终于有些乱了起来,他此时还没有失去理智,知道往外跑只有死路一条。
便带着她往人堆里闯,所有人都成为了他们为金人设下的障碍。
但只跑了十几米,他便停了下来。
身后的惨叫声不绝于耳,他回头看去……
是的,这些人确实阻碍了身后想要追捕他的金兵。
但这些金兵连想都没想,像是割麦子一般地,挥刀便砍。
那日在临安城中,试图刺杀张俊的时候;
临安百姓也是这般,挡住了张俊的去路。
张俊是宋人,挡他去路的也是宋人,他说杀便杀了。
而今日,被挡去去路的是金人。
他们也是杀,所以杀得比张太尉还要干脆,还要果断。
种风看着这一切,忽然有些想要掉泪。
为了救一个人,却牺牲了十个、百个人。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
从小,家中长辈便告诉他,他种家先祖的事迹。
都是英雄,直到种师道种师中身死,他种家的人也都是英雄。
他一直以为,自己也会的,也会踏上与祖辈一样的路,做一样的大英雄。
可是今天这个时候,他看着这些人,看着杀人的人和被杀的人,
种风不得不承认,他不是。
“上啊!你们上啊!”
他已经松开了颜二娘子的手,不住地朝着旁边的人嘶吼着。
提刀来追的不过三四十人,更多的金兵只是看着。
而这里几万汉人,哪怕是一齐冲上去,也不至于让这些金兵像砍瓜切菜一般宰割。
可没有一个人听他的话,他们毕竟是人,各自朝着两边散了开来,终于露出了一个大大的通道出来。
种风拎着匕首,整个人的颤抖着,说不清是激动的,还是害怕的。
“上啊……”
语气中好似带了些哀求,他的声音也低了下来。
看着迎面而来的金人,大宋皇城司都指挥使,终于还是迎了上去。
……
突合速站在城门上,下面这么大的动静,他一早便注意到了。
看着汉人抓着一个女人就逃……这种戏码,他不知道见过了多少。
比这精彩的有的是,这位龙虎大王本来也没什么兴趣。
但当看到那人,左腾右闪、连翻滚带爬地躲着旁人攻势,又用匕首尝试进攻的时候……这个身法,这个姿势,让他很快便想起了一些东西。
“种家……”
人这一生总有些东西是忘不掉的。
回忆这个东西,就像是适合窖藏的酒一般,就算刻意的不去想起,但压得越久,最后出窖的时候,滋味便也越是浓厚。
就像是突合速现在这般。
十几年过去了,他还以为那种家人已经全都死绝了。
他这一生,以八谋克破石岭关数万屯兵;以九千兵攻宋将黄迪三十万,杀敌八万;取宪州、攻太原,略定河东郡县……
若说有让他记忆深刻的,便是生平第一败,也是唯一一败,便是去年在郾城输给了岳飞。
其余的,就是在榆次斩杀种师中了,正因此战,他才能够名震天下,才能够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