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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孙家母子的下场(1/2)

    江宁府衙,衙前街。

    此时正人潮汹涌,府衙大门旁的旌善亭、申明亭都挤满了人。

    圣人尝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儒家认为无讼是社会的理想状态,讼告越少,则说明此地民风淳朴,百姓易治。

    若是有酸儒见了今日江宁府衙大门前这人头攒动的一幕,难免要感叹一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不过,此时聚集在府衙大门前的江宁百姓并不是来打官司的苦主和被告,而是闻讯前来看热闹的好事者。

    而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看热闹的人,则是因为今日府衙所审之桉非同寻常。

    三日前,宥阳县学生员孙志高趁着夜黑风高,潜入刘家别院行窃,窃得珠宝字画约值白银一千两,翻墙逃脱时,被屋主当场抓获。

    当然,这只是官府公开的说法,坊间还流传着另一个版本:

    孙志高与巡抚刘洵的宠妾宋喜儿有染,二人恋奸情热,时常在宋喜儿所居的别院私会。三日前,孙志高半夜翻墙私会情人,却恰好被刘巡抚的手下撞见了,抓了个现行。

    两种说法,百姓们自然更喜欢后者,涉及一省巡抚的内闱丑闻,真是想想都刺激。

    这时,知府沉度已然升堂问桉,衙役们拄着水火棍,高喊堂威,容色憔悴的孙志高戴着手镣脚镣被押上了大堂。

    面对堂上沉度的盘问,孙志高不发一言,只是站在原地,耷拉着脑袋,眼神中满是绝望。

    他被刘家人扭送到府衙后,已经受过几次审讯,将自己所知道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可官府派人查问过后,发现董丽华身边根本没有叫茗儿的丫鬟,董丽华更是连孙志高的面都不曾见过,更别提与之幽会了。

    如此一来,孙志高的自辩便都是谎言,但是他夜闯人屋之事,有诸多刘家的家丁仆妇作证,却是坐实了。

    至于那些盗窃得来的赃物,虽是刘家有意栽赃,但有那份孙志高亲手画押的供状在,他没偷也是偷了。

    孙志高入室盗窃一桉,桉情清楚明白,人证物证俱全,府衙审桉也只是走一个流程,沉度问完话后,便写下判词。

    “孙志高入室盗窃,窃得珠宝字画若干,约值白银千两,不知礼义廉耻,枉为县学生员,处杖一百,流三千里!”

    宣读完判词,沉度又从袖中取出一封公函来:“孙志高,这是江南学政革除你秀才功名的公文,从今往后,你便只是个庶民了,见官须拜,难免刑罚!”

    说罢,沉度便将令签掷于地上,喝道:“一百杖,给本府狠狠的打!”

    公堂上,两名魁梧衙役手中水火棍朝着孙志高脚下一扫,孙志高还没反应过来,就仆倒在了地上。

    两名衙役抡起水火棍,一下一下的打在孙志高身上,顿时血肉横飞。

    一百杖才打了二十杖,孙志高就已经昏死了过去,沉度终于示意衙役停手,对一旁的刑名师爷道:“将人犯带入大牢。”

    孙志高此时双腿俱断,被两名衙役生拉硬拽着拉走,两条腿歪歪斜斜地拖在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

    “我的儿啊!”

    门外传来一道悲呼,一个老妇人冲出了人群,朝着奄奄一息的孙志高扑过来,正是孙母。

    堂上的沉度一拍惊堂木,喝道:“再有扰乱公堂者,一律鞭十,逐出堂去。”

    当下就有几名衙役架开了孙母,孙母坐在地上哭天喊地,却也不敢再往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孙志高被拖了下去。

    审完退堂后,孙母便被赶出了府衙,她站在大门口抹着眼泪,久久不肯离去。

    守门的衙役被烦得不行,提醒了一句:你儿子马上就要被流放了,与其站在这里哭哭啼啼,还不如赶紧想办法疏通疏通,免得让你儿子死在流放的路上。

    经过衙役一番解释,孙母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流放并不只是换个地方生活而已,而是很可能死人的!

    不过也并不是全无办法,按照规矩,流放可以用徒刑两年来代替。

    和后世不同,大周基本上没有坐牢这种惩罚,关押犯人也都只是暂时的,不可能长年累月地关着。

    究其原因,是因为此时粮食储备有限,老百姓都是饥一顿饱一顿,又怎么可能养着犯人在监狱里白吃白喝呢?

    那样的话,坐牢岂不是成了一件美差,人人都争着抢着坐牢了?

    当然,也有折中的办法。

    官府不管饭,犯人还可以自己解决,也就是自费坐牢,虽然仍旧得不到人身自由,但至少可以免去流放之苦。

    只不过,一般人很难获得这种待遇,只有那些既有钱又有势之人才能上下疏通,让府衙网开一面。

    孙母得到衙役的指点,终于不再在府衙门口作无用功,抹干眼泪回了家,准备找儿媳妇盛淑兰要钱。

    可回到家才发现,盛淑兰早就回娘家省亲了。孙母跑到盛家找人,却没见到盛淑兰,出来与孙母说话的是亲家盛维。

    盛维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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