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翔图书

字:
关灯 护眼
蓝翔图书 > 北宋大法官 > 第三百五十九章 难就难在这多一步

第三百五十九章 难就难在这多一步(2/3)

先的话,这均输法就是不对的呀,奸商也能够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不对不对,奸商的利益就不是正当权益。

    咋就不是了,人家又没有违法。

    但违反道德。

    这个正当到底是以德为标准,还是以法为标准?

    还是老师说得对,要是真这么干,咱们真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啊。

    原本大家思路被张斐捋的很清晰,但是这一讨论,又变得很是迷茫。

    感觉这课又是白上了。

    虽然大家都是奔着吵架来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家都在认真听课。

    既然大家都这么认真,怎么也得讨论讨论啊!

    关键,这堂课给了革新派保守派提供一个缓和的方案。

    赵顼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作为君主,就还是希望平衡,而非一家独大,于是他又将这些宰相请到行宫去。

    诸位怎么看?

    赵顼问道。

    富弼点点头道:这堂课还算不错,是很好的解释清楚了上课堂所遗留下的问题,证明上课堂,张三并非是在故弄玄虚。

    吕公著司马光文彦博不禁看向富弼。

    有吗?

    他们都还沉浸在张斐解题的思路上。

    唯有王安石点了点头。

    赵顼也有所惑地问道:富公此话怎讲?

    富弼道:上堂课所惑,什么是法制之法,为何要以法家之法为戒,儒家之法为何优于法家之法,以及三者是何关系。

    王安石道: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同一个,那就是法制之法。

    介甫所言不错。富弼笑着点点头。

    赵顼疑惑道:不对呀!张三说要以法家之法为戒,其原因是不可逆,而非是法制之法。

    富弼道:这只是欲盖弥彰,官家可还记得他最终的解释。

    赵顼点点头。

    富弼道:但如果是将法家之法代入其中,就不难发现,他的这个解释其实是不成立的。因为法家之法为得是君主利益,为得是国家利益,而百姓不在其中,这也是法家为何而亡的原因。

    而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以此来论,在法家之中,是不可能存在法制之法的,故此他必须要否定法家之法。

    王安石补充道:而儒家之法是以仁政为先,仁政就是君主宽仁待民,结合起来就是为国为民,唯有治国理念拥有为民思想,法制之法才能存在。

    说到这里,他呵了一声:那小子认为儒家之法胜于法家之法,其原因就在于儒家之法是可以与法制之法并存,而法家之法是不可以的,他其实还是在夸他的法制之法。

    富弼点点头,又道:法制之法就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但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能够解释清楚百家之利弊,唯有一门思想才能够做到这一点,这其实就是一种全新的思想。

    大家这才恍然大悟。

    法制之法是什么?

    法家之法儒家之法法制之法三者的关系。

    为何要否定法家之法?

    又该以谁为先?

    这都是上堂课遗留下的问题。

    虽然这堂课张斐并没有针对这些问题一一解释,但是其实全部都解释清楚。

    赵顼问道:若依此法,可解国之弊政?

    不可以!

    王安石非常果断地回答道。

    为何?

    赵顼稍稍一愣:张三说得好像很有道理。

    王安石道:敢问官家,何谓正当权益?

    赵顼顿时呆若木鸡。

    这问题真是一针见血。

    王安石又道:仁政是君主对百姓的宽仁,依据是儒学,就看君主的取舍,而法制之法,是百姓对于自身利益的捍卫,如果推崇此法,百姓可能连交税和服役都不愿意。

    除非能够将正当权益解释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否则的话,用此法来解,必然是会天下大乱。

    其实张三自己也清楚,故此他最后是说,若照此法,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虽然在理论上,听着是可行的。

    富弼摇摇头道:他最后那句话的重点,并不是指若依此法,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而是在于要比法家多想一步,如此才是解决之道,这一步应该就是如何解释正当权益。司法改革中的公检法就已经是加大百姓上诉的权力,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围绕这一点立法。

    曾公亮好奇道:难道宋刑统上面的律文还不够吗?

    富弼道:刑统的立法初衷是在于统治,应该归于儒家之法,而法制之法的初衷是在于捍卫个人权益,不能混为一谈。

    赵顼看向富弼笑道:富公似乎很推崇此法?

    以前富弼说什么,都是圣人为先,此刻他张嘴就是法制之法,不一样了呀!

    富弼稍稍迟疑了下,如实道:臣的确是比较推崇此法,因为臣认为法制之法是我朝祖宗之法的完美补充,是可以解决许多问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内容有问题?点击>>>邮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