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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八章 大明皇帝的过去、现在和未来。(4/4)


    就算是朱元璋这种工作狂,到了这个时代也没有办法处理那么多的复杂事务。

    世祖皇帝在放权的过程中,逐步制定了一套确定皇帝是否需要过问某些事情的标准。

    要严重程度达到什么级别,涉及到的人员达到什么级别,需要的成本达到什么级别,才需要提报给皇帝直接知晓。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多少级别,才需要皇帝亲自决定和处理。

    明确有哪些类型的事情,无论多大规模都不需要报皇帝。

    哪些类型的事情无论多小都要让皇帝知道。

    朱靖垣要做的事情,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再次提高交给皇帝处理的事情的标准。

    其他的低级别的就分给九卿负责。

    朱靖垣现在是真正的天下共主,要面临的事情比以前更多了。

    与最底层普通人直接相关的具体事情,在朱靖垣这里也确实只能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了。

    朱靖垣需要直接处理的事情,除了自己直接参与的特殊产业和行业,其他方面基本都是规则和制度建设层面了。

    所以朱靖垣想要展现的皇帝形象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是真的。

    朱靖垣和以后得大明皇帝,已经不可避免的要向立法者、裁决者、监督者的身份转变了。

    实际行政权力和决策级别会自然而然的持续下沉。

    这个权力重心转移的过程,也与历史上的泰西君主的权力变化过程截然相反。

    泰西君主首先失去了宗教领袖身份,然后逐步失去立法权和司法权,最终立宪失去部分乃至全部行政权。

    大明皇帝会首先放弃部分行政权,转向侧重于立法、司法、监查、宗教相关的身份。

    放到公司管理中,相当于集团董事长不再管理大部分日常事务,都交给下面的部长和分公司总经理们直接处理。

    自己专注于整个集团的制度、方向、理念、投资事务。

    九卿大臣实际处理的事务数量,应该早就已经超过了以前朝代的宰相。

    只是九卿大臣们都只负责单一方面,而不是一个国家的全部事务,所以也没有宰相之实。

    朱靖垣基于自己现在和未来的身份考量,也开始拟定一些新的改革计划。

    强化和提升立法和司法体系的地位和作用,将立法体系从行政系统中彻底的剥离出来。

    将立法权从刑部剥离出来,设置不属于九卿分管的刑律院,由皇帝直接主管。

    相当于最高法院大理寺,本来就不属于九卿管辖,现在进一步提高地位。

    建立更加详细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明确普通官员的行政权力边界,让他们只能在特定的空间腾挪。

    将都察院也从行政体系剥离出来,由皇帝直接主管。

    将财政权审批权单独剥离出来,设立不属于九卿分管的决算中心,由皇帝直接主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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