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还能依靠着太阳光线和那座大山来辨别方向,可是晚上整片树林里都黑漆漆的,自己一路追来早不知道跑了多远,现在想回去也辨别不出方向了。
这下坏了,食物和衣服还有手机都放在了背包里,更重要的是离开秘境的符咒也在那。
没有吃的还能想办法,但是没有了符纸他真不知道该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
兜兜转转到天亮,路阳还是没找到自己的基地,看着周围都一模一样的树木花草,他长叹一声,跃上树梢愤然离去。
路阳的理念是想不通就不想,得不到就不要,找不着……那就是找不着了,再想别的办法吧,如果想不出来,那就不想……
沿着既定方向,再次朝着远处的高山跑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那里,但是相比在这片树林里没头绪的乱转,还不如给自己定下一个小目标。
一个能达成的小目标,比如先……跑到那座山下。
有着木系和水系再深,食物和饮用水都不是问题,饿了可以通过木系感知周围动物的活动迹象,可了就直接从空气中凝结出水分子供自己饮用,就这么不分白昼的奔跑了三天,终于离开了这片森林。
走出森林的路阳仿佛是变了个人一般,三天的赶路让他习惯了这种孤寂,在苍茫无际的森林之中,一个人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存在,所谓人力可以胜天,但是人力很难战胜自己的孤独,真正将一个人击垮的,未必是多么强大的敌人,也许是中年丧偶、老年丧子。
这种再无希望的孤独感,再强大的人也难以承受。
路阳挺过来了,这得益于他十四岁后就独立的生活,得多亏了他在学校之中没有什么朋友,从小到大就一个人长大,孤独就是最好的伙伴。
网上有句烂大街的至理名言:凡不能将你击倒的,必将使你更为强大。
从害怕孤独到适应孤独再到喜欢上孤独,这是一个痛苦且漫长的过程,知道高中认识了戴宇桓和杨剑华,这才让他黑白的人生中看到了一丝光彩。
原来有朋友的陪伴,居然是这样的幸福。
所以在这三天里,当熟悉的孤独感再次将他包围的时候,当摆脱了最开始的不适应后,路阳洒然一笑:“孤独嘛,我早就习惯了。”
在这个毫无人烟的地方,面对一个人的渺小需要勇气,也需要强大的毅力,所以当他从这片名为“孤寂”的森林中走出来时,他的精神力以及意志力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
自此之后大多数的幻术将很难再左右路阳的心境,这与修为无关,与天赋也无关。
穿越了森林,前面的路更加难走。
那是一片沙漠,一眼望去其面积未必比孤寂森林小,狂风卷起黄沙在漫天飞舞,焦灼的热浪打在脸上,很疼。
远处的高山还在那个地方,并没有因为他走出了森林而显得靠近多少,依旧是在天际线的边缘。
当踏入沙漠的时候,路阳就感觉很焦躁,那是发自灵魂的焦躁,眼前的一切都仿佛是在跟自己作对:灼热的阳光,肆虐的狂风,漫天的黄沙,还有脚下仿佛永远走不到头的沙漠。
在沙漠中穿行极其耗费体力,而随着逐渐深入,他也很难再空气中找到水元素,这里的空气就像沙子一般干燥,干燥的让人绝望。
“这贼老天到底还要多热啊,怎么就不能下一场雨。”
两天之后,路阳已经再也没有力气了,因为缺水他的嘴唇已经干裂,他努力的将真气聚拢,想要从空气中再挤出一些水来,然而最终还是徒劳无功。
难道就要死在这了么?人力终是有尽头啊。
路阳后悔了,他并不是后悔答应老天师的要求而进入秘境,为了能救刘正龙,哪怕知道是这个后果,他也会义无反顾的冲进来。
让他后悔的是自己的鲁莽和冲动,明明在被那个叫明智的人捉住了,自己就已经开始反思了,可是为什么遇到事情还是这么任性。
那天就不应该去追逐狼群,导致丢失了行礼,如果背包还在,最起码里面的指南针能让自己辨别方向。
如果自己不冲动,也不会在一点准备的情况下就敢贸然闯入沙漠。
谁也不知道这个沙漠到底要走多长时间,又要走多远,本以为觉醒了水系就不会再为饮水担忧,却哪知在这沙漠腹地,空气中都没有一丝的水元素存在。
如果……
没有那么多如果了。
如今的路阳已经再没有一丝的力气,天空中那炙热的太阳带走了他全部体力,随着汗水不停地流出,体内真气也随之渐渐消散,这是严重脱水的后遗症。
在昏迷前的最后一刻,路阳想到,如果让我再来一次,那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再计划完善之前我绝对不会轻举妄动。
……
天空中逐渐阴暗了起来,并不是因为时间到了傍晚,而是大团的乌云遮住了即将落下的夕阳。
一道惊雷划过,不多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