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朝廷申请成立杭州商业发展银行,苏州商业发展银行!
结果,自然也是没有任何意外的,获得了批准通过。
而有了杭州和苏州这两个地方州府带头后,南直隶和北直隶的几个直隶州府,竟然在崇祯五年开春后,全都上了一个申请成立商业发展银行的折子。
一时间,申请成立地方商业发展银行,竟然成了一种流行趋势!
到最后,更是几乎天下所有的州府,包括一些偏远地区的土司羁縻州、宣慰司等,竟然都凑热闹一样,申请成立地方商业发展银行。
接收申请收得脑壳大的朱由检,在召开了由内阁、六部以及都察院等中枢大臣组成的御前会议后,最终定下了一条硬性门槛,以十三个省命名的地方商业发展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并且还需以一比一的比例,向户部四海钱庄,缴纳银行准备金。
而地方州府,想要成立地方商业发展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为一百万,同样也需要向四海钱庄缴纳同等金额的准备金。
而且,地方州府的商业发展银行,民间(士绅)资本,必须在百分之三十以上,而地方州府以及户部的总出资额和拥有的股权,则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剩下的股份,则由皇室宗亲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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