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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芒毕露(2/3)

他只是想抽身上观虎斗罢了。

    镇守说的话自然不会被这些狐狸们相信,谁会相信整天忙于离都之事的镇守记性会这么差呢?更何况他还没到那种年纪,而且这件事还是他主动拉起来的,他怎么可能忘记?

    那镇守假装忘记的模样就很耐人寻味了,琢磨下来无非就是表达自己对这件事的态度吧?只是镇守代表的并不只是他自己的利益,还有中甄的利益,所以他不能鲜明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只能通过他们来间接的进行表达。

    猜到了这点后,剩下的事情就好说了,这不就是暗示他也反对无罪释放那些人吗?中甄那边的态度是讨好墨千琉,镇守的态度若是和中甄一样,那还犹豫个什么劲,上就是了。就是因为态度不一样,而且镇守表面上也得听从于中甄的号令,所以才投鼠忌器,不能直接说。

    所以镇守都带头冲锋,暗示到这个地步了,他们还犹豫什么?接啊!

    “这是最好,边吃边说,和和气气的谈,本来也不是多大的事情,没必要剑拔弩张的。”韦家家主当即同意,其他人也随即跟上,墨千琉瞥了眼镇守,跟着点头了。

    至此,接下来的流程便敲定了。

    管家从一开始就站在镇守侧后方的侍女手上捧着的托盘里拿起卷宗开始宣读:“此次违反盟约者有两批,其一是天守阁的大阁老,他无视天守阁同各家订立的盟约,强行离开天守阁去插手离都中的事情,在离都里掀起了轩然大波,这极大的破坏了规则,是无法容忍的事情,按律当处以死刑,但考虑到目前离都的状况以及天下之危局,大阁老的力量同样是离都很重要的一张牌,随便将其折杀只能损己利人,实属不明智之举措,故此事之处理推移到各家商讨后再做决定。

    其二是天守阁的若干弟子杀出天守阁,插手离都中的事情,虽然他们是被逐出了天守阁,并非真正的天守阁弟子,但吾认为此等做法并不可作为脱罪的依据,倘若有罪之氏族都以逐出自家子孙的方法来为他们开解,那么株连九族之罪等同虚设,毫无意义,此先河绝不可开,故不管事实如何,依旧将他们视为天守阁弟子的身份来处理,在这件事中,他们所做之事和大阁老所做之事其实是异曲同工,罪名可视为等同于天守阁的大阁老。

    注:依据离都承认之法则,凡为离都未来而拼死搏杀者,若犯罪责,可法外开恩者须开恩,触犯不可触碰之罪责时,该罚当罚。吾认为本案涉案者皆符合法外开恩之条件,故在此声明。”

    管家宣读完这个案宗后,众人都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若不管最后的注解,这个案宗表述的态度和镇守的态度是一样的:重罚,判死刑最好。但偏偏那个注解加的让人很迷茫,他们知道那条离都承认之法则是什么,那是当初天守阁拟定的规则,就如后面所描述的那样,为离都的未来做出大贡献者若犯罪,在能开恩的情况下尽量开恩。

    这条规则呢,从拟定以来被用到的次数最多的势力还是天守阁,在最极端的情况下,甚至赦免了一个走火入魔,误杀自己全家的超级高手,不过最后并未将其留在离都,而是赶至边疆戍边了,在他最后一战中,那个人甚至凭借一己之力将敌军杀退了十里,震惊四国,可惜那个高手最终也死在了那一战中。

    这个时候搬出这条规则是要做什么?

    镇守的反复无常让人有点心惊,这个案宗未必是镇守写的,但是镇守肯定看过,看过后却仍然让管家如此宣读,就代表了镇守的态度,但是这次怎么解读呢?一群人都犯难了,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既是天守阁的人,那就让墨阁主先说自己的想法吧,我相信以墨阁主的公允来说,肯定不会偏向自己人,也肯定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的,你说呢?墨阁主。”阮家家主灵机一动就把这个皮球踢给了墨千琉,他猜不出来镇守的想法,也不想先出头,那就让墨千琉去出头,反正不管说的对错,镇守总不会怪罪他就是。

    墨千琉不慌不忙的咽下自己的食物,擦了擦嘴,她倒也不介意阮家家主口过来的这顶大帽子,直接说:“我先说也合理,毕竟以后就是我的属下了,我的意见是无罪释放。”

    阮家家主等了一会儿后,见墨千琉没再开口,便追问道:“然后呢?”

    “就无罪释放啊,当然,如果你觉得不妥,那便给些精神损失的补偿费吧,我不介意。”墨千琉耸耸肩,似乎不理解阮家家主的意思,实际上她怎么可能不理解呢?这件事的最好解决方案就是她说的这个无罪释放,最坏的方案就是他们期望的处以死刑,但他们都觉得这两个方案是几乎不可能达到的,折中的方案就是像历史上的那些案例一样带罪释放,让罪人用余生来弥补自己的罪过。

    “不,你不觉得这样很不公允吗?他们明明违反了我们签订的盟约,但是却不用受任何责罚,这是视法律为无物啊,没有规矩岂能成方圆,这样的先例绝对不能开,绝对不能!”阮家家主当即便提出了反驳。

    “我依旧坚持无罪释放,你所说的盟约是法律吗?你告诉我他们违反了什么法律?我要求无罪释放怎么就违反法律条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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